各考生: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公安廳和浙江省公務員局《2018年度浙江省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期將組織開展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蒼南籍應屆畢業生職位選擇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蒼南籍應屆畢業生職位選擇工作由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蒼南縣公安局具體實施。
職位選擇計劃應提前公布,職位計劃數應與選擇職位考生人數等同。
新錄用人員在錄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錄用到基層一線執法單位的人員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公安基層一線執法單位以外的單位,其中,在定崗單位工作未滿1年的不得交流到其他基層一線執法單位。在本輪中放棄選擇職位的,今后不再享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制度改革有關政策。
二、參加對象
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考察等均合格,符合招錄職位要求的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蒼南籍應屆畢業生(名單附后)。已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專業調劑的畢業生不再參加職位選擇。
三、選崗時間
職位選擇:2018年8月12日上午9時30分在蒼南縣公安局主樓6樓大會議室進行(靈溪鎮江濱路128號)。
四、職位設置
單位名稱 |
職位名稱 |
職位 計劃數 |
生源 要求 |
蒼南縣公安局 |
派出所板塊1(靈溪中心派出所) |
4 |
蒼南籍生源 |
蒼南縣公安局 |
派出所板塊2(龍港新城派出所1、錢庫派出所1、金鄉派出所2、宜山派出所1) |
5 |
蒼南籍生源 |
蒼南縣公安局 |
派出所板塊3(望里派出所1、藻溪派出所1) |
2 |
蒼南籍生源 |
蒼南縣公安局 |
派出所板塊4(馬站派出所2、礬山派出所1、赤溪派出所1) |
4 |
蒼南籍生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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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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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選崗流程
開展職位前,本通知上網公示2天,同時公布考生排名情況。
開展職位選擇時,公務員主管部門宣讀《2018年度浙江省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3號),公安機關政工部門主持,相關人員負責實施。考生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職位選擇,每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板塊(不選擇到板塊內的具體單位),限時3分鐘。前者如放棄職位選擇,則依次遞補,至所有考生全部選擇完畢,放棄職位選擇的考生不得再次進行職位選擇。每個考生最多允許兩名家屬陪同,遵守會場紀律,服從工作人員安排。考生與家長分區域就座,考生可以申請提前3個順序號到商談區與家屬商談。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到主席臺進行職位選擇,并在《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選擇填報表》上簽名,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也簽名,即時公布結果。完成職位選擇的考生,到家屬區就座,也可直接離開。
職位選擇時應執行任職回避規定。
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蒼南縣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