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企業:
為貫徹《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溫政發〔2020〕3號)和《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蒼防辦〔2020〕55號)等文件精神,落實受疫情影響企業社會保險費返還(以下簡稱“社保費返還”)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蒼南縣范圍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參保企業(嚴重失信企業、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企業和被列入破產清算或注銷名單的“僵尸企業”除外)。人力資源企業為用工企業代為申領社保費返還的,代領后必須如數返還給實際用工企業(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的不在享受范圍)。
(二)申報條件
1、蒼南縣范圍內正常參保的企業,若存在歷史欠費情況,需到稅務部門補繳,補繳后于次月申請;
2、一家企業本年度只能申請一次,且不能同時享受社保費返還政策和穩崗補貼政策。
(三)返還標準
返還2019年12月(費款所屬期為2019年11月)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含各類補繳、清繳非當期欠費、滯納金等)。
(四)申報方法
1、一般企業根據申報通知要求,登錄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選擇獎補項目名稱“社保費返還補助”,進行在線申請。
2、人力資源企業需向縣人力社保局失業股(蒼南縣靈溪鎮錦園大廈四樓社保中心)進行預申報,現場提交或郵寄相關紙質材料,同時將電子版材料發參保地人力社保部門郵箱(510234397@qq.com)。縣人力社保局預審核通過后,企業方可進行網上申報。
人力資源企業申報材料:
(1)《人力資源企業返還社會保險費申請表》原件一份(附件1);
(2)《人力資源企業(本企業)返還社會保險費員工名單》原件一份(附件2);
(3)《合作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情況》原件一份(附件3);
(4)《合作企業返還社會保險費員工名單》原件一份(附件4);
(5)《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繳費情況》原件一份(附件5);
(6)《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名單》原件一份(附件6);
(五) 申報時限
2020年6月30日截止。
(六)審核、公示
企業申報后,縣人力社保局將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后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返還相應資金。
(七)聯系方式
1、蒼南縣社保中心失業保險股
2、聯系人:陳道樹 金宗躍 聯系電話:64786065 64763577
附件:
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2日